借阅规则

  提醒:读者请在图书馆大厅内寄存书包后再进入各阅览室和书库,切勿将书包放在走廊等处,以免个人财物损失。

  一、 借阅册数与期限:

  1. 借阅册数:每人限借图书20册。

  2. 借阅期限:所借图书借期为60天。

 

  二、 借阅注意事项:

  1. 借还书:读者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自助办理借还书手续,借书时请仔细察看显示屏上的系统信息,核对其与实际图书信息是否一致,如有问题请至服务台咨询。

  2. 续借:请读者于所借图书到期前5天自行在网上进行续借。只能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20天。

  3. 预约:如读者确认需要借的图书已被借走,可自行在图书馆主页上办理预约借书手续,每种图书只限一人预约,一个人最多预约两本。预约操作如下:读者进入“图书馆主页”中的“书目查询”界面,在“我的图书馆”输入自己的证件号和密码登录系统,再点击“书目检索”查询到希望预约的图书,点击“预约申请“进入到书刊预约状态,执行预约。

  4. 委托借阅:如果读者需要借的图书在另一校区图书馆,可以到服务台办理“委托借书”手续。

 

  三、 逾期图书处理办法:

  1. 图书逾期适时催还,并采取停借措施,读者所借图书有一本逾期即暂停借书权限(包括外借、续借、预约),归还逾期图书后将自动恢复借书权限。

  2. 逾期100天及以上仍不归还者,将在图书馆网页上公布催还信息,并在归还后累计逾期超过100天,停借10天;超过200天,停借20天;……以此类推。

  3. 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,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一周以内办理归还手续。

 

  四、 书刊遗失、损坏、盗窃处理办法:

  1. 遗失:读者遗失图书,应设法购买同一版本图书(ISBN号相同)抵还,要求图书基本完好,没有缺页,没有涂划,如购买不到同一版本的图书,原则上需由采编部专人核定赔书金额后,再行办理赔书手续。办理完赔书手续后,图书馆将不再接纳读者又找回的原书。

  2. 损坏:读者损坏书刊(如划线、批注、涂改、卷折、影描、污损等),将作如下处理: 书刊损坏程度严重,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, 按遗失图书处理办法操作,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性的,需做出书面检查。

  3. 盗窃:偷窃图书一旦被发现,按《东华大学学生手册》中“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”的规定处理。

 

  五、 其他注意事项:

  1. 借书证就是“校园一卡通”。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读者入馆必须出示本人“校园一卡通”。如发现使用他人“校园一卡通”借书,一经查实,扣留所持“校园一卡通”,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。

  2. 借书证遗失后请立即到图书馆借书处挂失,以免被他人冒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并到工商银行办理挂失手续,以免蒙受经济损失。

  3. 读者可凭“校园一卡通”上的学号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或进行图书续借。每一位读者的初始密码都是学号,请读者自己修改并牢记本人设置的密码,如果忘记密码,请持证到图书馆服务台查询。

  4. 图书馆提供邮件提醒服务是为方便读者了解自己所借图书的情况,避免超期违规而提供的一种便利服务。邮件可能会因为网络异常、服务器拒收等原因而无法送达。读者有义务提供有效联系方式(包括邮箱变更和电话),准确了解借阅规则,并主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。图书馆向读者发送的只是附加善意提醒,请勿以此作为逾期免责依据。